- 政府于10月23日宪报公布2020年减低冠病疫情冲击临时措施法令 (Temporary Measures For Reducing The Impact of Coronavirus Disease 2019 (Covid-19) Act 2020)。
- 2020年减低冠病疫情冲击临时措施法案的“没有能力履行合约责任”部分有效期是2020年3月18日至2020年12月31日,部长有权颁布宪报延长有效期。
- 国内贸易和消费人事务部长拿督阿历山大南达林奇于2021年1月19日指出,为了减轻商家的负担,该部宣布延长商家未能履行合约义务的有效期限至3月31日。他也表示,这项措施包括商业租赁,以及信贷销售合约。这将继续让那些未能履行合约义务的低收入群和中等收入群,微型企业受惠。
- 因受到冠病疫情影响而无法履行法令所阐明的合同义务的一方,不能因为无法履行相关合同的义务而被另一方行使他们在合约下的权力;但如双方因此有任何争议或纠纷,双方可以以进行调解的方式(mediation)达致和解。
- 该法案第7条文写道,任何一方基于1988年传染病控制及防范法令下采取的控制及防范冠病病毒传播措施,而没有能力履行合约义务,另一方不得行使他或他们在合约下的权利。
- 比如若租客能证明本身因为政府实行的管制令限制,而无法正常营业,导致本身没有能力如常支付商店的租金;业主不能因为租客无法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而采取他在合约下的权利来对付租客。
- 但在第9条文下,如果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可通过调解方式进行和解。而部长可决定调解程序,包括委任调解人、调解人的角色、调解的进行及调解结果。到了调解结果及各方针对纠纷达成协议时,各方将以白纸黑字拟定和解协议,且双方都需要签名。调解人将认证这份和解协议,并将协议副本提供给各方。
- 其实政府已经设立一个调解中心,为在指定的冠病期间无法落实合约责任的企业提供协调的服务,以及解决所产生的纠纷。 有意理解更多详情者,可以点击http://www.pmc19.gov.my/
- 另外在第10条文,惟任何在今年3月18日至法令颁布日期间(即:今天)被终止的合约、被充公的保证金或执行保证金、收到的赔偿金、已开始的法律程序、仲裁或裁决,必须被视为已被终止、充公、接受或合法执行。
- 其他相关内容请点击行动管制令期间可以停止缴付租金吗?的文章.
7种合约分别为:
- 建筑工程合约或工程顾问合约,以及其他与一份建筑合约有关的建筑材料、器材或工人供应
- 根据一份建筑合约或供应合约内所阐明的履行合约保证(Performance Bond)或其他同等的保证
- 专业服务合约
- 非住宅不动产租约或租凭
- 提供任何场地、住宿、设施、交通、娱乐、餐饮,或其他产品及服务,包括任何商业会议、奖励旅游、研讨会、展览、促销活动、演唱会、表演、婚礼、派对或其他社交聚会或体育项目,给予参赛者、出席者、宾客或观众的集会或活动合约
- 1992年旅游业法令下所制定的旅行社合约,以及推广大马旅游的合约
- 与宗教朝圣相关的合约
中国报:商家无需履行合约义务 有效期延至3月31日(19-01-2020)
法令的链接:TEMPORARY MEASURES FOR REDUCING THE IMPACT OF CORONAVIRUS DISEASE 2019 (COVID-19) ACT 2020
Credits to Rebecca Le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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