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 购物发现货不对板怎么办?
- 买东西被骗怎么办?
- 遇到奸商怎么办?
答:
- 消费者可以向马来西亚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部 (KPDNHEP ) 做出举报。
- 消费者必须是必须是个人,不能以公司身份来提告。Generally, a consumer means an individual who purchases goods and services for personal, domestic or household purpose, use or consumption.
- 贸消部执法单位开设了 whatsapp 热线,让民众有平台针对不公平的商家做投诉。热线号码:0192794317。
- 消费者可针对商家抽取消售及服务税疑虑、价格暴利、单据含糊、无法展示价格等,做出举报和投诉。只需填上名字、身份证等基本身份,并附上有关投诉对象的商号及照片,以让当局能据情采取调查行动。
- 在还没把事件带上消费人仲裁庭审理之前,消费人必须确保的有足够的资料和必须自行提供证据。如果消费人发现没有足够资料,他们可以将事件投报给贸消部,让贸消部执法组展开调查。
- 消费者在入禀消费者仲裁庭前,必须先了解消费人仲裁庭的司法权限。
- 仲裁庭权限范围:
- 货不对板,广告欺骗,品质及服务保障,或法令允许下的索偿案件。
- 任何不超过50000零吉的索偿。
- 双方不得聘请任何律师。
- 仲裁庭无权听审以下索偿:
- 由自身受伤或死亡引起的索偿。
- 土地归还或任何财产或土地权益之索偿。
- 有关土地权问题或财产或土地权益或特权等索偿。
- 注册程序:
- 每一项索偿必须填表格[Borong 1],表格可从任何一间消费人仲裁庭处免费获得。
- 每一项索偿必须填具4份表格[Borong 1],然后档存给州属消费人仲裁庭办事处。
- 档存表格[Borong 1]费用为5令吉,索偿人将获得正式收据。
- 注册之后将列下日期以及由秘书或仲裁庭副秘书签发盖章,然后两份已签发盖章的表格[Borong 1]将归还给索偿人,以便将其中一份传递给答辩人。
- 将表格[1]传递给答辩人,可以亲自或使用挂号信邮寄给答辩人,亲自提交必须得到答辩人的签名或盖印,而使用挂号信邮寄给答辩人必须得到挂号信回条。
- 一旦答辩人接收到起诉人的表格[Borong 1]后,他可在消费人仲裁庭处免费采用表格[Borong 2],作出答辩和反起诉(如有)。
- 如同表格[Borong 1],辩方亦需在接收表格[Borong 1]后,于14天内呈上给仲裁庭辨事处4份填妥的表格[Borong 2]。
- 档存表格[Borong 2]的费用为5令吉,正式收据亦将签发给辩方。
- 表格[Borong 2]将被注册,列下日期,由秘书或仲裁庭副秘书签发盖章后,归还两份给辩方,以便传递一份给诉方。
- 当诉方接收到辩方的表格[Borong 2]后,他必须采用表格[Borong 3]对反起诉(如有)作出答辩,同样的表格[Borong 3]亦可在仲裁庭处免费获得
- 诉方于接收到表格[Borong 2]后,必须在14天内呈上4份填妥的表格[Borong 3]给仲裁庭办事处,档存表格[Borong 3]无需付费。
- 表格[Borong 3]被注册和列下日期后,将由秘书或仲裁庭副秘书签发盖章,然后两份已签发盖章的表格[Borong 3]将归还给诉方,以便将其中一份传递给辩方。
- 更多咨询请参考https://www.kpdnhep.gov.my或拨打免费电话1800-886800了解进一步详情。
- 电子消费人索偿仲裁庭”
(E-Tribunal)
- 除了填妥纸上表格外,消费者也可以通过电子消费人索偿仲裁庭”
(E-Tribunal)做出投诉。 - 不管是填妥纸上表格或者电子表格,费用(每次完成一次程
序)一律只需RM5.00,政府将会承担向银行缴付过账 的手续费。
- 除了填妥纸上表格外,消费者也可以通过电子消费人索偿仲裁庭”
- 索偿流程:
1.用户登记
2.网上查询
3.透过电邮或者短讯回应询问
4.网上将表格存档
5.网上缴付索偿表格(表格1与表格2)
6.透过电邮或者回应网上存档表格
7.列印与递交表格
8.听审
9.将签发盖章的表格归还给诉方,以便将其中一份传递给
- 听审程序:
- 当一项索偿呈上仲裁庭后,列下日期,时间及听审地址的听审通知书将由秘书或副秘书采用表格[Borong 4],于听审日期14天前发出给双方。
- 听审时,双方均不可以由律师代表,必须本身处理听审事宜。
- 如诉诉方是未成年或无能力者(tidak berupaya),他可以由朋友或监护人代表。
- 如果辩方为一家商号或公司,那它可由一名全职的职员代表。
- 听审将由一审仲裁庭成员(听审时称为主席)单独主持,他亦可在任何时刻帮助双方处理他们的案件。
- 听审期间,仲裁庭在认为适当的情况下,可帮助双方达致相解。
- 听审期间,双方有权呈上证据,证人或呈上任何文件,记录或物件以支持各自的案件。
- 所有仲裁庭的索偿,程序是公开给公众人士的。
- 消费人索偿仲裁庭
Tribunal Tuntutan Pengguna Malaysia
地址: Kementerian Perdagangan Dalam Negeri Dan Hal Ehwal Pengguna, No. 13, Aras 5, Podium 2, Persiaran Persiaran Perdana Presint 2,Putra Jaya
电话:03-8000 8000
传真:03-8882 5831
网站:https://www.kpdnhep.gov.my
免付费电话:1-800-88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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